鳌游水族-淡水观赏鳌虾、水族观赏宠物小龙虾饲养、繁殖经验!

特别提醒:本站诚邀鳌虾爱好者投稿或成为本站写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小龙虾养殖行情 » 信阳市潢川县:小龙虾撬动大产业 拓宽脱贫致富路

信阳市潢川县:小龙虾撬动大产业 拓宽脱贫致富路

作者:尘风发布:2020-07-23 6:51:36阅读:1,798次

  近日,在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踅孜镇八里村的农都农业“稻虾共作”养殖示范基地,几位在这打工的村民迎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穿着皮裤、推着小船在水塘中起网捞虾,一筐筐活蹦乱跳的小龙虾被陆续送到岸边。据悉,该基地每年可提供改良种源1亿尾,亩产优质龙虾200公斤、绿色水稻600公斤,通过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产业扶贫成效显著。

信阳市潢川县:小龙虾撬动大产业 拓宽脱贫致富路
    “我们家有6亩地流转给了养殖基地,我日常在这里打零工,收入也不错。依托农都农业公司提供的技术指导,我还有5亩田按照‘稻虾共作’模式种养,每亩能增收3000元左右。跟以前比,我们家庭收入变化真的很大。”已实现脱贫的八里村村民许学军高兴地说。
    据踅孜镇镇长李有斌介绍,该镇小龙虾养殖面积有上万亩,其中“稻虾共作”田地有5000亩。为激发大家养殖的积极性,促进产业发展,针对贫困户自养情况,潢川县给予贫困户每亩400元的一次性补助,该镇给予贫困户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补助。“我们这地比较平、水质比较好,很适合稻虾养殖。以前一亩地一年产出纯利润1000元左右,‘稻虾共作’模式一亩地一年单小龙虾的收入就有2000元至3000元,还实现了良性的生态循环。目前我们镇有三分之一贫困户通过小龙虾养殖实现增收致富。”李有斌说。
    这只是潢川县依托小龙虾撬动大产业、拓宽脱贫致富路的一个缩影。2016年以来,潢川县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充分利用水产资源优势,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龙头带动、科技指导、项目扶持等措施,因地制宜发展小龙虾养殖,推广以“稻虾共作”为主要模式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将传统稻米生产与水产养殖有机结合,实现了“一水两用、一亩双收”,形成了互利共生循环农业模式,有效提高了稻米、龙虾的产量与品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让群众从中增收致富,为产业扶贫探索出一条新路。
    据了解,为加快小龙虾产业发展、大力推广“稻虾共作”模式,潢川县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特别是2019年更是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对贫困户自养小龙虾每亩补助400元,对新增养殖大户每亩给予100元或200元补助,对苗种繁育基地超500亩的每亩补贴500元,对产业扶贫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奖补5万元、产业扶贫标准化车间每平方米奖补100元。目前,潢川县已对17个乡镇(办事处)、黄湖农场进行了奖补资金发放,共发放资金1368万余元,其中贫困户发放2972户、725万余元。
    潢川县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小龙虾产业,壮大养殖规模;支持和帮助加工企业与养殖户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产业链条;鼓励企业、大户牵头成立小龙虾协会,引导养殖户抱团组建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集中销售等规模化手段提高市场竞争力;以龙头企业、养殖大户为引领,推行“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标准+农户”等模式,发展订单养殖生产,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引进小龙虾养殖、运输、加工项目,建立完成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持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品牌培育、技改扩建。目前,该县在建的重点小龙虾加工项目有3个,农都公司计划3年投资10亿元打造小龙虾产业综合园区。
    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支撑,为更好地推进小龙虾养殖,潢川县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培养各类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500人左右;研究制定了“潢川龙虾”水面养殖、“稻虾共作”等技术规程;建立了专业科技服务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养殖户解决技术难题。
    为提高小龙虾养殖户抗风险能力,促进小龙虾产业良性发展,2020年,潢川县推出小龙虾养殖政策性保险工作方案。截至6月底,8家保险公司已承保农户养殖小龙虾面积18万余亩,保险出单金额1634万余元,7.5万余亩已进入保险理赔程序。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不仅让企业、农户养殖热情高涨,更推进小龙虾产业发展驶上快车道,也让小龙虾成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支柱产业。截至目前,潢川县小龙虾养殖面积38.2万亩,比2016年增加了36万余亩,拥有养殖面积100亩的养殖大户近200户。其中,“稻虾共作”养殖面积27.3万亩,贫困户养殖8.33万亩,较2016年增加8万余亩。该县初步形成了小龙虾种苗、饲料、养殖、加工、销售、餐饮、技术服务一条龙发展全产业链,并采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带动9300户贫困户走上了脱贫致富路。

本文章由鳌游水族提供,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v0062.cn/archives/55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