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宣传到人。组织专人深入到渔业生产一线,加强涉渔法律政策宣传,引导养殖户健康养殖。截至目前,已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等宣传资料100余份。
二是责任到户。督促水产品养殖场(户)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并与水产品养殖基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切实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已签订承诺书12户。
三是监管有力。加大养殖生产过程中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监管力度,对违反投入品使用规定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狠抓源头管理,严把投入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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