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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提升水产种业水平建议的答复

作者:尘风发布:2022-04-11 23:09:24阅读:636次

1月11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06号建议的答复》,就代表对于提升水产种业水平的建议作出答复。

一、关于以大型专业育种公司为主体,进行育繁推全产业链科技创新发展

我国水产种业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全国共有各类水产种业企业1.9万余家,年产值658亿元,有效提供了鱼、、蟹、贝、藻、两栖爬行和棘皮动物等200余种苗种,能基本满足养殖用种需要,有力推动了我国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壮大,保种、育种、测试、繁育、推广等体系初步建立,具备了一定品种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水产良种覆盖率低、水产种业大而不强、商业化育种体系不完善等。

我国水产种业体系仍以公益性科研教学单位为主,技术力量较为分散,商业化育种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资本纽带、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模式处于探索阶段,企业的领军型人才缺乏,人才培养和流动的政策不够灵活。农业农村部正在牵头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对促进种业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发展和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打造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支持企业立足特殊资源、特色品种、独特模式,形成差别化竞争优势。引导企业在品种测试、分子检测、制种加工等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培育专业化平台企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种业科企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国家和省级科研攻关任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落实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政策,鼓励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创新人才。将创新型种业企业纳入国家企业研发统计调查制度,按规定落实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的决策部署,鼓励“育繁推一体化”水产种业龙头企业发展,推动其开展品种研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推动水产种业集聚发展。&nbsp

二、关于提升新品种培育能力,完善主养品种选育体系&nbsp

我国已发掘、驯化和培育了一大批水产种质资源,累计自主培育水产新品种199个,有力保障了我国水产品有效供给。近年来,受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叠加影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丧失风险加大、保护责任主体不清、资源家底不明等问题,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对于新品种培育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要求开展水产等农业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加快查清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加大珍稀、濒危、特有资源与特色地方品种收集力度,确保资源不丧失。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2021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1〕1号),提出了要启动全国畜禽水产种质资源调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建好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规定,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我国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家底。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已经完成了实施方案制定和启动,预计今年完成基本情况普查和大宗养殖种的系统调查,明年完成特色养殖种的系统调查工作,为我国的育种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nbsp

在育种科技创新方面,农业农村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启动实施引进种种质自主创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揭榜挂帅,按照产业化创新模式集中攻关。

二是加强水产种业基础性研究,加快实施水产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以优势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基础理论、关键核心技术、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研究,深化重要经济性状形成机制、群体协同进化规律、基因组结构和功能多样性等研究,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育种技术为主攻方向,融合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全基因组选择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进生物育种向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发展。

三是深入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育种相关重点专项,重点开展育种遗传基础、分子育种技术等前沿性公益性研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时统筹考虑,编制实施现代种业体系相关规划,加快建立健全覆盖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大的水产种业政策支持体系。&nbsp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苗种生产管理,规范市场&nbsp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立了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审定推广、苗种生产许可和进出口管理等制度,农业农村部出台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范文件,对苗种的生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管。指导地方依法加强对种质资源保护、苗种生产等环节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一是优化水产新品种审定规则,遴选出更多优质、高产、多抗的突破性新品种,健全新品种测试、保护、退出等机制。

二是加强种业监督执法,规范苗种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审批,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

三是修订完善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条件,制定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品种名录和产业布局规范,对86家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实行动态管理。以鱼、虾、蟹、贝、藻、参为重点,持续推进一批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完善保种、育种、繁种等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原良种繁育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开展安全高效良种保种研究,提高水产原良种亲本供种保障能力。

四是加强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和苗种扩繁基地建设,各地立足资源禀赋条件和市场需求,扩大优良品种生产能力。良种扩繁生产能力提升方面,构建种质性能可控、系谱信息可追溯的规模化配种技术和工艺体系,建立现代化的科学、高效、低成本的制种方法。开展主要水产养殖生物良种规模化生产与高效繁育技术研究,建立饲料、水质、设施和生态系统可控的良种繁育和配套养殖技术工艺,制定健康种苗繁育、种苗质量检测和种业信息化等方面的标准,进行规模化应用示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打好水产种业翻身仗的实施方案落实,在水产苗种管理和市场监管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水产苗种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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