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门市把发展小龙虾产业作为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对2018年实施虾稻共作模式的有关对象予以奖补,同时从6月始启动政策性稻虾养殖保险试点工作。
虾稻共作模式
1、虾稻共作奖补条件
必须是2018年新开挖建设,面积连片20亩以上、且田间工程没有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田间工程建设符合施工设计标准。
符合条件的全市范围内实施虾稻共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户为奖补对象。
2、奖补标准
第一类:为面积连片20—100亩(不含100亩),每亩奖补200元;
第二类:为面积连片100—500亩(不含500亩),每亩奖补300元;
第三类:为面积连片500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
3、市政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虾稻产业发展,要把虾稻共作模式作为当前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综合种养效益的有效路径,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做好土地流转等工作;各地要实事求是,按照“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关虾稻共作基地建设审核关。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进行建设,严禁弄虚作假,对骗取奖补资金的,均全额追回奖补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天门市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重视虾稻产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化解虾稻养殖风险,助力农民增收。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1日,天门市虾稻共作面积达10.99万亩,其中今年新增6.69万亩。
保险试点工作
1、试点范围
全市规模稻虾养殖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积50亩以上),财政补贴金额限制在180万元范围之内。
2、保费比例
按照“政府指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公平竞争、协同推进”的原则,稻虾每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费率6%,每亩保费60元。
保费比例为:市级财政补贴30%,计18元/亩,农户承担70%,计42元/亩。
3、市政府要求:
承办单位要积极延伸服务触角,主动帮扶养殖户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这一政策宣传到村、宣传到户,让老百姓都知道这个惠民政策,自愿积极参保。承办公司对养殖户将有一些技术性的支持,比如请华农的教授给养殖户讲解养殖技术等,另外,将从金融上面支持小型农业经营主体,给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保险担保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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