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社会公众知晓农业农村部关于赤水河和长江十年禁渔管理规定,更好地修复水域生态环境。11月9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联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到大方县果瓦乡五星河,共同开展了一场增殖放流及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鱼苗,系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在指定的流域补偿流放43千克鲤鱼、草鱼幼苗。
下午3时许,2000余条鲤鱼、草鱼鱼苗被放入五星河安“新家”,对该河生态环境的改善将起到积极作用,有效修补受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物种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美化生活环境。
为扩大活动影响力,大方县公安局果瓦乡派出所组织五星河附近村民前来参观接受法制教育,两院干警现场向群众宣传赤水河、长江十年禁渔规定及普及环保相关知识,同时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向群众讲明禁渔期内因非法捕捞行为承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通过讲解,呼吁鼓励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一切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家园,维护好绿水青山。
近年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暂行规定,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发生在七星关区、大方县每一起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严惩在赤水河及其他重点水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或使用绝户网等灭绝式工具实施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惩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举,守护绿水青山,为推动毕节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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