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渔业经济健康发展,五一前夕,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水产品生产源头执法监管力度,坚持做到“四个强化”,保障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一是强化生产过程的监管。规范养殖“塘头日记”,陆续开展养殖场、育苗厂等单位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水产养殖户必须完成一个“规定动作”―做“塘头日记”,详细填写每天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将水产品从苗种生产、中途养殖、收获流通等所有环节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对所有苗种、生产原料等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 2 年以上。
二是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在生产环节,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大力推广使用绿色渔药等白名单规定范围内投入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确保养殖者 100%知晓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4 种沙星已停用,知晓替代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的用量、休药期等科学用药方法。
三是强化检打联合力度。紧抓国家、省、市级抽检专项行动,“五一”前夕,结合江苏省省级抽检专项任务,联合市畜产品检测中心等技术单位,对我市鲫鱼、鳊鱼、鳜鱼、黑鱼、鲈鱼、大菱鲆等重点品种开展例行和监督抽样检测,辖区检测覆盖率达80%。
四是强化面对面宣传引导。为扫除法律盲点“支招” ,现场解读《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规内容,发放《生产管理手册》,讲解三项记录填写规范及要求,张贴明白纸,明确禁用药品种类。发放《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引导养殖户使用合法合规投入品。
此次执法行动,共检查生产企业10家,抽检水产样品22个,下发彩色宣传资料100余份、张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彩色宣传挂图10份。通过此次执法检查,以查促改,检打联合,进一步提高了养殖单位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我市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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