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月9日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2月26日全国、全省、全市安排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1年3月2日至4日,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组织4名技术人员,会同相关县市区渔业技术人员,深入卢氏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陕州区、灵宝市渔场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工作。
3月2日,检查组一行深入卢氏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河南冠云山大鲵繁育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现有三个基地,一个位于卢氏县文峪乡磨上村,一个位于卢氏县横涧乡下柳村,还有一个合作基地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大王镇神窝村。基地占地面积50亩,养殖水体面积2万平方米,总资产6000万元,大鲵和鲟鱼每年孵化和繁育能力达到2万尾和270万尾。公司填补了河南省大鲵和鲟鱼人工繁育的空白,公司建立了大鲵养殖合作社4家,入社社员500余户,合作鲟鱼养殖场10余家,鲟鱼鱼苗和鲟鱼成鱼市场占有量占全省的35%以上,合作鲟鱼渔场10余家,初步形成了豫西地区最大、最完善的大鲵、鲟鱼养殖产业集群。2021年现有鲟鱼成鱼20万尾,大鲵成鱼5000尾,2021年,公司在下柳村基地利用深井地热资源开展了鲈鱼反季节人工孵化获得成功,目前,已经成功孵化3批,繁育小规格鲈鱼苗种10万尾,大规格鲈鱼苗种5万尾,可以有效满足当地及周边鲈鱼养殖的需要。检查组一行详细查看了渔场的孵化车间和成鱼养殖设施,要求渔场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严禁使用禁用鱼药,严格执行处方用药和精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制度,登记好饲料投喂、用药、销售三项记录,建立和完善可追溯管理体系,做到养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同时,积极做好大鲵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拉长产业链条,尽快使大鲵养殖企业走出困境,焕发生机,鲟鱼养殖要做好与大型商超和休闲渔业的对接,增加养殖,扩大规模,提高产量,增加效益,鲈鱼孵化要加强水温控制和前期管理,提高成活率,提高苗种质量,有效满足高端水产品养殖的需要。
3月3日,检查组一行深入陕州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到陕州区涧里水库、石门水库、石门渔场、北湾生态渔业养殖综合基地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要求水库和养殖企业要做好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渔船的日常维护,做好渔船的灭火器和救生设备的配备,切实做到“不安全不出船、不安全不生产”,水上作业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渔船的安全检查,做好救生衣的穿戴和防护,确保水上作业的安全。同时,养殖企业要积极做好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进一步拓宽生产经营范围和渠道,做好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3月4日,检查组一行深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和灵宝市渔场开展安全检查。检查组首先来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鑫瑞源休闲渔业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大王镇后地村,该公司是一家以垂钓养殖、餐饮娱乐、文旅观光、养生度假为主的休闲渔业综合体,2021年,该公司投资100多万元,建成了全市首家采用圆形帆布筒进行鲈鱼工厂化养殖的现代渔业养殖体系,共设置圆形帆布筒48个,每个筒110立方米,共计养殖水体5280立方米,采用加压异重力内循环水流、纯氧制氧机供氧、底排水收集处理、生物净水等模块,开展优质无公害鲈鱼养殖,由于采用了内循环水流,提高了鲈鱼的运动量,加快了鲈鱼的生长速度,实现了鲈鱼在北方养殖当年投苗、当年收获的目标,减少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同时,由于采用先进的水处理和循环利用,实现了“零排放”的目标,为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推动现代渔业建设,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的作用。检查组指出,当前该企业鲈鱼工厂化养殖新模块处于基建状态,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加强安全监管,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发挥效益。检查组随后来到灵宝市开展安全检查,检查组检查了位于灵宝市焦村镇塔底村的塔底水库检查水库大水面养殖情况,该水库为小一性水库,面积305亩,主要以鲢鱼、鳙鱼、鲤鱼、草鱼等经济鱼类养殖,检查组指出,要做好渔船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渔业船舶的安全。
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渔业管理部门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抓住重大风险隐患不放,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切实落实渔业船舶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健全海事、渔政等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严把船舶检验许可关,同时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渔业生产安全。三是要迅速组织开展渔船和渔业生产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速超航区”行为。要统筹考虑疫情常态化防控等不利影响,深入排查整改,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切实消除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制度落实,强化应急值班。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指导渔业企业和渔民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履职尽责,强化监管,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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