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这两天也想明白了,不履行义务是我的错,下周我就来法院交执行款,请你们赶紧帮我把银行卡解冻了吧!”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运用冻结账户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据悉,2020年10月5日,叶某与陈某相约前往沙县富口镇某水库钓鱼,次日上午,叶某因手持鱼竿触碰到10KV高压线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意外发生后,叶某的妻子林某将垂钓场经营者卢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卢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林某等人各项经济费用合计140984.8元人民币。判决生效后,卢某拒不履行,林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询,成功冻结被执行人卢某名下存款15万元。由于卢某同时经营种植养殖产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垂钓场等项目,冻结账户正是卢某用于生意资金周转的专用账户,若不及时解冻账户,将影响生意的运作,造成极大的损失。在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卢某意识到了事情得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表示将及时履行义务,请求解冻自己的账户。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出处: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李婷 杨木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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