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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启用追溯平台 进口冷链食品“无码”不得购销

作者:尘风发布:2022-04-11 16:14:41阅读:1,007次

记者从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2月10日,我市正式启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截至当天下午六点,已有60多家经营者完成了注册和信息填报工作。

据了解,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进一步强化对进口冷食品的追溯管理,我省全面推广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该平台采取“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的管理模式,对进口冷链食品在皖流通开展追溯管理,从而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12月10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急组织召开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培训会,市区大型连锁商超和冷链食品批发等共二十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对进口冷冻肉类和冷冻水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进行了布置和安排;同时,对前期推行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解答;技术人员对《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操作和应用进行了培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培训会结束后,该局立即行动起来,要求在我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及第三方冷库、储备商品冷库等相关服务提供者,进行“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注册和信息填报。

进口冷链生产经营者和相关服务提供者可通过电脑和手机进行注册和信息填报,手机需下载“安徽冷链”APP。其中首站企业须通过电脑操作,非首站企业电脑或者手机操作均可。

从12月10日开始,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首站生产经营者,在完成商品信息填写及证明材料上传后,需通过“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打印“追溯码”并按最小销售单元在产品包装上粘贴;已进入我市但未销售完毕的进口冷链食品,由货物当前生产经营者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并打印粘贴“追溯码”。对未附“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采购、销售。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推广力度,尽早完成经营者的注册和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适时对冷链市场进行督查。(出处:亳州晚报&nbsp&nbsp王顺军&nbsp记者&nbsp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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