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养护渔业资源,保护鱼类产卵繁殖,10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三区及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浏园码头为辖区内渔民进行2019年度禁渔期政策宣传。
宣传活动中,联合执法队伍张贴了《齐齐哈尔市2019年禁渔期通告》,并为渔民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号召渔民共同保护嫩江流域生态,促进齐齐哈尔市渔业正常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黑龙江省2019年禁渔期通告》等有关规定,今年齐齐哈尔市辖区内嫩江极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自然水域禁渔期为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除钓具以外的所有捕捞作业,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并将采取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等措施。
在禁渔期间开展渔业科研活动需捕捞渔获物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捕捞活动。在禁渔期间销售地产养殖鱼类的要持养殖证、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证明或持有水产品销售单位开具的隔夜发票,否则按违法捕捞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齐齐哈尔市持续加大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针对禁渔期的违法捕鱼犯罪行为,自去年起形成了多部门合力的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格局,2018年共有76人因此获刑,对违法捕鱼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
来源:齐齐哈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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