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签:孙绍永      审核:刘晓丽     分析员:李全振
6月份,全省进入夏季,各种水生动物生长迅速,摄食量加大,养殖水体中残饵和排泄物逐渐增加,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逐渐增多的恶劣天气易使养殖动物产生应激反应,各种病害开始增加。根据近几年同期全省水产养殖病情测报监测数据,6月份需重点关注以下水生动物疾病。
一、病情预测
(一)鲤浮肿病:病原为鲤浮肿病毒,主要危害鲤和锦鲤等,发病水温为17℃~30℃,尤其在20℃~28℃易发病, 水平传播是其主要传播途径,发病急,死亡率高,换水、用药不当或水质、天气突变,可诱发该病暴发。患病鱼行动迟缓,呈昏睡状,眼球凹陷,烂鳃。本省内陆鲤鱼和锦鲤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二)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由嗜水气单胞菌等细菌感染引起。水温在9~36℃均流行,发病主要原因是水质不佳,致使病原菌、寄生虫大量孳生。特别是高温季节,造成池水氨氮、亚硝酸盐含量较高,可诱发该病。突然大量换水或暴雨造成大量外源水进入也可诱发疾病。主要危害草鱼、鲫、鲤鱼、鲢、鳙等多种淡水养殖鱼类。特点是发病鱼种类多,流行范围广,尤其多呈急性流行,发病后死亡率高。本省内陆淡水鱼类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三)细菌性肠炎病:淡水鱼主要危害草鱼、鲤、鲫鱼等,常与细菌性烂鳃病、赤皮病等并发,水温在18℃以上时易发病并流行,25℃~30℃是流行高峰期;海水鱼主要为牙鲆、大菱鲆、半滑舌鳎等。本省内陆淡水鱼主养区和沿海海水鱼工厂化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四)白斑综合征:病原为白斑综合征病毒,主要危害对虾等,发病水温为18℃~30℃。该病发病急,死亡率高,患病对虾停止摄食,临死时在池塘边水面游动。本省对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五)急性肝胰腺坏死病:养殖虾类细菌性疾病,主要危害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等,一般死亡主要发生在放苗30~35天以内,常为急性死亡,而且死亡率最高可达100%,经口感染是该病原传播的主要途径。本省对虾主养区应重点予以关注并做好预防。
另外,淡水鱼类需注意细菌性烂鳃病、车轮虫病等;海水鱼类需注意刺激隐核虫病等;虾类需注意虾肝肠胞虫病等;中华鳖需注意鳖红底板病、溃烂病等。
二、防治措施
(一)预防措施
1.控制适宜养殖密度,使水体负荷适度;建议对虾养殖适量混养适宜规格和比例的鱼类让其摄食病虾;关注天气变化,减少应激反应,预防浮头,适时开机增氧。
2.定期用氯制剂或碘制剂等对池水消毒,定期换水或加注新水,避免大换水,保持优良水质环境。
3.提高饲料质量,可定期在饲料中添加多维、免疫增强剂等提高鱼体抗病力。根据天气、水质和鱼体活动摄食情况灵活掌握投喂量,不过量投喂。
(二)治疗措施
1.对于鲤浮肿病,应对发病池塘及相邻池塘进行隔离饲养,养殖器具等需消毒并专用,死鱼无害化处理,发病鱼池的水禁止排放,限制发病养殖场病鱼的移动和运输;对正在发病的池塘,应停止换水,开机增氧,保持充足溶氧,减少应激刺激,停止投喂饵料;发病初期停止用药,可在发病4~5日后全池泼洒抗病毒中药(三黄粉等)1~2次。
2.对于淡水鱼类细菌性败血症和鱼类细菌性肠炎病,可用国标渔药抗生素拌饵投喂,同时对水体消毒。
3. 对于白斑综合征,可通过改善养殖密度、在饲料中添加Vc或复合维生素等增强虾类体质控制病情发展。
4.对于对虾急性肝胰腺坏死病,可采取改善水质和底质、减少投喂量并在饲料中添加有益菌、间隔拌喂保肝药物等控制措施。
来源:河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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