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规范苗种生产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确保蕲春县水产养殖“源头安全”。5月24日,蕲春县渔政局组织专班力量对全县水产苗种生产基地(企业)开展苗种生产质量大检查。
渔政局专班检查人员先后深入到正大水产(湖北)有限公司、赤东湖渔场良种场、八里湖水产养殖场、八里湖鳜鱼繁育基地、湖北兴建虾稻专业合作社等5家苗种生产基地(企业)进行苗种质量大检查,现场检查苗种生产是否合法,苗种“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是否完备、齐全,苗种场所用亲本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苗种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违法用药情况,与5家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蕲春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现场张贴了农村农业部颁布的《水产养殖用药2020年1号、2号明白纸》等宣传单。
通过现场检查,该县5家苗种生产企业证件齐全,生产操作合规,无违规用药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苗种生产企业“三项记录”凌乱,检查组已严肃批评,并责令其负责人迅速整改,将“三项记录”整理补充完备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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