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巩固禁捕工作成效,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市场,认真开展长江禁捕工作。
一是重点围绕农贸市场、商超等水产品经营户、隆里古城、三板溪、雷屯龙池等旅游景点餐饮经营户开展,认真查看市场销售经营水产品来源情况,特别是农贸市场流动摊贩水产品情况,看是否为长江流域野生江(河)鱼,水产经营户、餐饮经营户是否做好进货台账登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张贴的广告标语、菜单等是否有野生江(河)鱼字样,及以“野生鱼”“河鱼”为噱头进行宣传情况,再次强调不得进购销售野生江(河)鱼。
二是强化宣传力度,再次向水产经营户、餐饮经营户等宣传禁捕法律法规、意义及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主意识,积极主动拒绝经营销售野生江(河)鱼。同时深入村寨路口、河流附近、渔具店等查看禁捕资料宣传张贴情况,是否有脱落、破损,及时做好张贴更新,营造良好的禁捕氛围,倡导人人争当“十年禁渔”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
此次共计检查农贸市场8个,超市15家,水产品经营户21户,餐饮经营户102户,现场整改不符合规范门头5家,调整问题菜单18份,因经营户采购水产品未索证索票,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张贴发放宣传资料230余份。
本文章由鳌游水族提供,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v0062.cn/archives/117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