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渔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水产种业发展纳入农业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促进特色水产种业发展。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市、县(区)积极向上争取特色水产产业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水产种业发展,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与截留,确保资金使用见到成效。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探索设立特色水产产业担保基金,优先支持水产种业场站建设。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切实发挥政府的主体引导作用,采取“三线并行,多点发力”的路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发展规划及政策引导,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金融信贷新模式,扶持壮大水产种业龙头企业。渔业协会负责组织水产种业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渔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抱团发展。
四是强化人才培育。健全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与川内外涉渔高校建立人才培养输送对接机制,完善高层次、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引入管理,培养一批渔业科技人才队伍。积极搭建平台和载体,优化完善创新保障政策,培育一批优秀的水产种业带头人,大力营造水产种业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我市水产养殖形成了以生产“四大家鱼”主,鲤、鲫、甲鱼、乌鳢、白乌鱼、武昌鱼、黄辣丁、小龙虾、南方大口鲶等生产品种为辅的格局。2020年全市生产繁育面积在30亩以上的生产单位有570个,其中省级以上原良种场4个。(出处:内江市水产渔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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