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大渡河、雅砻江及其支流穿越境内3000余公里,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省、州有关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我州全面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禁捕范围包括金沙江、大渡河流域及其重要支流,禁捕范围覆盖全州17县(市)。
今年起,我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目标,全州各级农业农村系统紧扣“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五一期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执法、强服务,“十年禁渔”执法工作开局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州各级农业农村渔政执法部门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公告、标语、警示牌,发放传单、宣讲、录制彝汉双语禁渔宣传语音广播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春季禁渔期禁捕政策,全面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据统计,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2.5万余份,开展媒体宣传84次,张贴告示420余份,树立禁渔宣传栏60余个,组织进村入户宣讲70余次。
加大执法投入,强化执法保障。为切实提高“十年禁渔”执法效能,全州各级农业农村渔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执法装备建设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省执法能力提升经费和本级财政支持,配备执法船艇12艘,专用执法车11辆,无人机14架,视频监控系统16台套,组建10支渔政协助巡护队伍,聘用渔政协助巡护人员153人。下一步,围绕渔政执法队伍“六有”标准,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决策的落实落地。
锚定目标任务,狠抓执法办案。自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以来,全州农业农村渔政执法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强化部门协作,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去年全州办理涉渔案件264件。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085人,出动执法车辆895辆,出动执法艇223艘,开展陆上河道巡查46882公里,水上巡查10586公里,检查水生生物保护区29次,清理销毁违规网具356张,清理非法渔具87个,查办违法违规案件85件,查获涉案人员113人,查获并放生涉案渔获物55.74千克,涉案渔获物价值0.848万元,行政处罚6.362万元。
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全州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持续构建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监管格局。今年以来,开展联合行动138次,联合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84个,渔具经营点103个。持续强化非法捕捞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2年农业农村部门已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7件,移送涉案人员34人。同时,积极与周边地区建立交界水域禁捕执法共管机制,签订禁捕执法共管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共管水域联合执法行动。
明确资源养护,促进生态修复。“十年禁渔”行动为我州主要干流及其支流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在此基础上,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中央渔业资源放流资金、溪洛渡、锦屏、官地、瀑布沟等电站的渔业资源补偿措施,大力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今年已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及其重要支流投放各类珍稀和特有鱼苗(种)50万尾以上,截至年底,全州珍稀和特有鱼苗(种)的放流数量将达到400万尾以上,加快促进天然水域的渔业生态修复工作。(记者 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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