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陕西公安机关共查办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5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7人,查获非法捕捞器具58具,渔获物191.3公斤。
广泛收集违法线索
据了解,陕西省公安厅组织宝鸡、汉中、安康、商洛四市公安机关,开展排查摸底,入户走访,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走访沿江群众13475人次,收集涉渔违法犯罪线索9条;两次对沿江四市的28处水产品交易市场、98家餐饮场所、37家渔具销售店、44处重点水域开展暗访检查,对发现的8条可疑涉渔问题,均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理。
建立联合巡查机制
2021年7月,陕西省公安厅会同农业农村厅在安康市石泉县召开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暨举行全省非法捕捞渔具“三无”船舶销毁活动。现场对2020年以来收缴的部分非法捕捞渔具480具、“三无”船舶21艘进行了销毁。安康市石泉县和汉中市西乡县在交界水域建立禁渔联合执法机制,对交界水域非法捕捞、禁钓情况开展拉网式联合巡航执法,实现交界水域的“无缝对接”。宝鸡市凤县和甘肃省两当县、徽县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陕、甘省际交叉巡查活动。商洛市、河南南阳市、湖北十堰市,以及商洛商南县、丹凤县,河南西峡县,湖北淅川县、郧阳县联合签署《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明确了长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目标、协作机制、工作重点、成果交流等内容。
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联合巡查机制,组织开展联防联查联控,全面落实巡查禁捕措施。积极与周边相邻地区、流域延伸地区建立协作通报机制,共同肩负禁捕禁渔、防范打击责任。陕西省累计出动警力、农业执法人员24425人次,出动车辆5938辆次,开展巡查5375次,无人机15架次,出动船艇48 艘次。
开展多种宣传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打击非法捕捞宣传活动,通过走访渔户、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固定宣传牌、悬挂和粉刷永久禁渔标语、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捕法律政策,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联系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通过三大运营商,向陕西省内手机用户发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短信,累计发送8000余万条,全面营造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和法律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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