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赔偿,增殖放流护一江碧水”,放流鱼苗均是经检疫检验合格的“四大家鱼”原种或其子一代苗种,购苗资金主要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用于恢复渔业资源的赔偿资金。
此次增殖放流对促进湘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也充分展示司法判决和公益诉讼对环境修复的作用,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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