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在惠水县好花红广场开展2021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了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过往群众代表等参加,共同见证增殖放流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罗秀伦现场通报了2021年来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及非法捕捞案件处置情况。
3-6月禁渔期期间,在全县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30条,张贴禁渔公告和宣传画200余份,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执法检查渔具店20家,没收销售的禁用渔具刺网、地笼网等30张(笼)。对县城范围内的水产批发市场、鱼庄开展野生鱼销售专项督查工作,并发放告知书18份。2021年以来配合县检察院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公益诉讼工作1起,出具非法捕捞案件认定书11份,出具非法捕捞所致资源损害评估报告1份。
此次活动放流的鱼苗由9名非法捕捞涉案人员采购提供,合计采购了价值14700元的鱼苗。随着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的启动,一尾尾小鱼苗顺着水流,欢快的游入涟江河中。这种“以补代罚”的方式,既让被告人接受了教育,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在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县农业农村局向参与此次活动的干部群众宣传相关公益知识,不仅弥补了受损的渔业资源损失、修复了生态环境,也让群众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通过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使我县涟江河的渔业水生资源得到有效涵养,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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