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治理网络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的力度,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网络涉野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凌厉攻势,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8月10日,佛山森林分局刑警队会同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对一宗利用网络平台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收网行动,在南海区某小区一民房内现场查获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龟类6只,抓获嫌疑人黎某。
经初步鉴定,查获的6只龟中,1只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四爪陆龟,3只为国际附录2保护动物豹纹陆龟,2只为国际附录2保护动物苏卡达陆龟。次日,佛山森林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黎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我国,大部分龟(尤其是陆龟)都是国家保护动物,私自捕猎贩卖,均是违法行为。此案件给了广大龟爱好者一个警醒:
(1)养龟前,请先了解哪些龟是保护类别,哪些龟种是不能私自饲养贩卖的。
(2)请到有信誉有资质的商家处购买,千万不要贪图便宜到没有资质的地方购买。如果一旦查处,到没有资质的地方购买保护动物,同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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