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善县公安局天凝派出所收到了来自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物证鉴定书》,鉴定书上明确写着送检物种为胫刺陆龟、辐纹陆龟、亚达伯拉陆龟等,均为国家保护动物。
至此,嘉善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解救25只不同类型的陆龟,所有陆龟都被送往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管理中心,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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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还得从2018年12月初说起。当时,天凝派出所民警接连在百度贴吧和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发现有人出售饲养的乌龟。由于图片中的乌龟外形和色泽明显异于普通乌龟,出于职业敏感,民警立即请嘉善县农经局的专业人士进行了初步鉴定,发现该乌龟为红腿陆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
非法出售国家保护动物属违法行为!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帖子的发布者、家住西塘镇的陈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2018年12月3日,在掌握了翔实证据后,民警对陈某住处进行了搜查,共搜出3只陆龟。
经查,陈某是一名养龟发烧友,他在养龟的过程中通过网络逐渐找到“组织”开始饲养陆龟,并经常进行相关交易。随着调查推进,办案民警梳理发现,这个违法犯罪团伙涉及人员非常多,民警分赴嘉兴海宁、桐乡,绍兴,江苏,宁波,杭州等地抓获涉案嫌疑人13名。
在海宁许村杨某家中,民警并未找到陆龟,这与前期掌握的情况不符。经反复询问,杨某终于承认,因为饲养不当,他养的几只陆龟偷偷爬出保温箱冻死了,被他随手扔在屋后的田里。同时,民警在杨某手机上找到其曾经发布在网上的出售信息,结合陆龟照片、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最终认定了杨某的犯罪事实。
被发现的陆龟越来越多,如何照顾好这种对环境要求极高的保护动物也给办案民警出了一道难题。几位民警在办案之余还抽空上网找资料、上论坛咨询,甚至向嫌疑人“讨教”经验,从保温箱温度设定到龟粮如何喂食,几天下来也俨然成了陆龟饲养“专家”。
经鉴定,涉案的25只陆龟种类有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印度星斑陆龟等,这些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是国家保护动物。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私家爬虫说俩句:本文已明确提到,民警是在贴吧和二手平台【大概就是xianyu吧】上发现的该起案件。可见目前的打击力度非常大,手段也非常灵活,不再拘泥于举报破案这种情况。
所以各位爬友在日后的交易中务必谨慎,以免一个疏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陆龟编辑说:购销合同和引种证明两个都得有,是可以用来减轻量刑的! 国内目前是没有个人繁殖许可证的,更没有用于个人买卖经营利用的许可!国内都是企业或合作社、组织类型的才有资格申请繁殖许可和买卖经营许可! 所以说办个人许可这件事基本是没机率的,效仿其他欧洲国家和美洲国家惯例 引种证明和购销合同中的龟种类、数量合适情况下是可以个人合法饲养!但是要区分的是,可以合法饲养不代表你就可以卖了!合法饲养和合法卖出去是两码事。养殖场卖给你,给了你引种证明和购销合同,你是可以合法自己养了,但不等于你就有权卖它们了!就像买卖人口:你生了孩子,有准生证、出生证的,代表你有权养你的孩子,但你无权杀死他,更无权卖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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