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跟着“合伙人”收购小龙虾赚钱,结果却一步一步地陷入了精心设计的骗局。8月27日,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潜江警方接到报警,来自熊口镇的受害者胡某声称自己遭遇了一场诈骗。
“王某说,他是做小龙虾生意的,在江苏有很多店,要我给他发小龙虾,他在那边收到货就把钱打给我。”胡某称,头两次合作,王某都履行承诺发货的次日打钱。这让胡某放下戒心,选择信任王某,继续为王某提供小龙虾。可等胡某继续发了五六次货,找王某催要货款时,王某却找来各种借口拖延,直到胡某联系不上王某,胡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怕是陷入了一场骗局。于是胡某拨打了110报警。
接警后,市公安局熊口水陆派出所民警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并迅速展开调查,到指定收货点发现,收货点经营业主并非王某本人,实际收货人早已将4万余元货款付给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3岁,安徽蚌埠市禹会区人,在今年4月至5月期间先后窜至江苏等地的小龙虾收购点,与胡某口头约定好先发货次日结账,要胡某为其指定地点发货。
通过大量线索梳理和查证,潜江警方远赴江苏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其对诈骗胡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潜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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