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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稻共作技术规程(一)【规范性附件】

作者:尘风发布:2019-02-01 1:18:08阅读:1,989次

虾稻共作技术规程(一)【规范性附件】

  前言

  本规范中所指的潜江龙虾,学名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俗称小龙虾。

  本规范全文为指导性技术规程。

  本规范根据《克氏原螯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及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而制定。

  本规范的附件为规范性附件。

  本规范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湖北省潜江市水产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挺、陶忠虎、周浠、周多勇、王淑娟。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潜江龙虾“虾稻共作 ”的定义、养虾稻田环境条件、养殖模式、病害防治、防止敌害和捕捞、水稻栽培与管理、潜江龙虾质量标准、标志、包装和运输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潜江市境内龙虾所有养殖水体范围内(见附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607 渔业卫生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08407.4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评价要求

  NY 5051-200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2002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200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NY/T 5117 无公害食品 水稻生产技术规程

  SC/T 1009 稻田养殖技术规范

  DB42/T496-2008 虾稻轮作 克氏原螯虾稻田养殖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虾稻共作”

  虾稻共作属于一种种养结合的养殖模式,即在稻田中养殖克氏原螯虾并种植一季中稻,在水稻种植期间,克氏原螯虾与水稻在稻田中同生共长。

  4 养虾稻田环境条件

  4.1 地理环境

  养虾稻田应是生态环境良好,远离污染源;底质自然结构,保水性能好,不受洪水淹没,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符合GB/T18407.4要求的稻田。

  4.2 水质

  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水质应符合GB11607和NY5051-2001的要求。

  4.3 面积

  面积大小不限,一般以33500m2 (50亩)为一个单元为宜。

  4.4 稻田改造

  4.4.1 挖沟

  挖沟。沿稻田田埂外缘向稻田内7m~8 m处,开挖环形沟,堤脚距沟2m开挖,沟宽3m~4 m,沟深1m~1.5m。稻田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还要在田中间开挖“一”字形或“十”字形田间沟,沟宽1m~2m,沟深0.8m,坡比1:1.5。

  4.4.2 筑埂

  利用开挖环形沟挖出的泥土加固、加高、加宽田埂。田埂加固时每加一层泥土都要进行夯实。田埂应高于田面0.6m~0.8m,顶部宽2m~3m。

  4.4.3 防逃设施

  防逃设施。稻田排水口和田埂上应设防逃网。排水口的防逃网应为8 孔/cm(相当于20目)的网片,田埂上的防逃网可用水泥瓦、防逃塑料膜制作,防逃网高40cm。

  4.4.4 进排水设施

  进、排水口分别位于稻田两端,进水渠道建在稻田一端的田埂上,进水口用20目的长型网袋过滤进水,防止敌害生物随水流进入。排水口建在稻田另一端环形沟的低处。

  5 养殖模式

  5.1 投放幼虾养殖模式

  每年9月至10月,中稻收割后,稻田应立即灌水,每667m2(亩)投放规格为1.0cm的幼虾1.5万尾~3.0万尾,投放幼虾养殖模式,经幼虾培育和成虾养殖两个阶段养成商品虾。

  5.1.1 幼虾培育场地

  a)在稻田中用20目的网片围造一个幼虾培育区,每亩培育区培育的幼虾可供20亩稻田养殖。

  b)稻田水深应为0.3m~0.5m。

  c)培育区内移植水草,水草包括沉水植物(菹草、眼子菜、轮叶黑藻等)和漂浮植物(水葫芦、水花生等)两部分,沉水植物面积应为培育池面积的50%~60%,漂浮植物面积应为培育池面积的40%~50%且用竹框固定。有稻茬的可只移植漂浮植物,供幼虾栖息、蜕壳、躲藏和摄食。

  d)肥水。幼虾投放前7d(天),应在培育区施经发酵腐熟的农家肥(牛粪、鸡粪、猪粪),每亩用量为100kg~150kg,为幼虾培育适口的天然饵料生物。

  5.1.2 幼虾质量

  幼虾规格整齐,活泼健壮,无病害。

  5.1.3 幼虾投放

  a)幼虾运输。幼虾采用双层尼龙袋充氧、带水运输。根据距离远近,每袋装幼虾0.5万尾~1.0万尾。

  b)投放时间。幼虾投放应在晴天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避免阳光直射。

  c)投放密度。培育区每亩应投放规格为1.0cm的幼虾30万尾~60万尾。

  d)注意事项。包装、运输、投放幼虾时应避免离水操作,幼虾运到培育区应进行泡袋调温,温差不超过2℃。

  5.1.4 幼虾培育阶段的饲养管理

  a)投饲:幼虾投放第一天即投喂鱼糜、绞碎的螺蚌肉、屠宰厂的下脚料等动物性饲料(以下简称“动物性饲料”)。饲料应符合GB 13078和NY 5072和NY 5072的规定。每日投喂3次~4次,除早上、下午和傍晚各投喂一次外,有条件的宜在午夜增投一次。日投喂量一般以幼虾总重的5%~8%为宜,具体投喂量应根据天气、水质和虾的摄食情况灵活掌握。日投喂量的分配如下:早上20%,下午20%,傍晚60%;或早上20%,下午20%,傍晚30%,午夜30%。

  b)巡池:早晚巡池,观察水质等变化。在幼虾培育期间水体透明度应为30cm~40cm。水体透明度用加注新水或施肥的方法调控。

  c)经15d~20d的培育,幼虾规格达到2.0cm后即可撤掉围网,让幼虾自行爬入稻田,转入成虾稻田养殖。

  5.1.5 成虾养殖管理

  a)投饲:12月前每月宜投一次水草,用量为150kg/亩;施一次腐熟的农家肥,用量为100kg/亩~150kg/亩。每周宜在田埂边的平台浅水处投喂一次动物性饲料或克氏原螯虾专用人工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30%~32%),投喂量一般以虾总重量的2%~5%,具体投喂量应根据气候和虾的摄情况调整。当水温低于12℃时,可不投喂。翌年3月份,当水温上升到16℃以上,每个月投二次螯虾,用量为100kg/亩~150kg/亩。每周投喂一次动物性饲料,用量为0.5kg/ 亩~1.0kg/亩。每日傍晚还应投喂1次人工饲料,投喂量为稻田存虾重量的1%~4%,以加快克氏原螯虾的生长。可用饲料有克氏原螯虾专用人工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28%~30%)饼粕、麸皮是、米糠、豆渣等,投喂的饲料应符合GB 13078和NY5072的要求。

  b)经常巡查,调控水深:11月至12月保持田面水深30cm~50cm,随着气温的下降,逐渐加深水位至40cm~60cm。第二年的3月份水温回升时用调节水深的办法来控制水温,促使水温更适合克氏原螯虾的生长。调控的方法是:晴天有太阳时,水可浅些,让太阳晒水以便水温尽快回升;阴雨天或寒冷天气,水应深些,以免水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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