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1号至6月30号都是长江禁捕期,这个时间段长江内是禁止捕鱼,相关部门也会加强巡查,然而,有些人就是心存侥幸,选择顶风作案。前两天晚上,咸宁市通城县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时,抓获了两名非法电捕鱼的男子。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晚7点3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通城县柳峦村平安大桥附近例行巡查时,发现河道里有灯光在闪烁,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两名4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进行非法电捕鱼。
被执法人员抓捕后,夏某表示,电力捕鱼违法,在禁渔期他再也不捕鱼了并愿意接受渔政部门的处罚。
目前,非法电捕鱼工具已被没收,非法捕鱼者将接受相应行政处罚。下一步,通城县将继续加强宣传,重拳出击,展开夜间执法行动,对顶风作案的捕鱼者进行严厉打击。 
通城县水产局渔政负责人皮国良表示,在禁渔期间,相关执法部门坚决打击违法捕捞、非法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小编有话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仅仅只靠相关执法人员的宣传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自觉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度,为维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尽到一份责任。(出处:通城台 编辑:谢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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