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花龟在我国南方曾经较为常见,目前野生的数量已明显减少。现龟科动物均已列入《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加以保护,并已列入我国国家级保护动物,严禁对其捕杀,严禁对其出售。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IUCN 2000年 ver 3.1)——濒危(EN)。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Ⅲ。
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爬行类)——濒危(EN)。
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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