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上午,垦利区红光渔业办事处渔村村委会喜气洋洋,热闹非凡,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在此召开,标志着红光渔业办事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会议一致通过了《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并选举出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经选举产生了首任理事长、监事长。合作社成立后,将以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公平参与市场运作,通过集中开发、合作合资等方式建设现代农业项目,采取资金、土地、资产入股等方式,增强其运营能力,拓展农业产业链。
据悉,继红光渔业办事处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之后,红光新村、老十五村也将相继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新成立的合作社强化了村级组织的经济运营职能,通过合作社,将村集体经营的各种产业、发展项目延伸到农户身边,让群众在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中共享改革“红利”,实现集体收益、产业效益、群众利益相融共进、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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