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饲料款一定要打到对公账户上?
近日,湖南沅江市公安局三眼塘派出所民警远赴四川省,将涉嫌诈骗犯罪的胡某科(男,38岁,沅江市三眼塘镇人)抓捕归案。
2020年6月1日,三眼塘派出所接受害人张先生报警称,其被胡某科诈骗了139000元。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经查,2020年3月中旬,承包了几片鱼塘的养殖户张先生结识了同样有养殖经验的胡某科。在与张先生聊天的过程中,胡某科“不经意”地透露自己与沅江市某饲料厂的销售总监有“关系”的信息,可以以每吨低于市场价一千多元的价格购买该饲料厂的饲料。
因张先生的鱼塘每年饲料需求量比较大,听到这消息后,便想请胡某科帮忙买低价饲料,胡某科答应了。此后,胡某科借口交付定金、提前支付货款等,让张先生打款给他,张先生先后转了139000元给胡某科。然而,收到钱的胡某科并没有去为张先生对接购买饲料之事,而是消失了,电话不接,消息不回。张先生发觉不对劲,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正当公安机关对胡某科实施抓捕时,发现其已逃离沅江,随即在网上对其进行追捕。2022年4月下旬,公安机关发现了胡某科的踪迹。在四川警方的大力支持下,4月21日,三眼塘派出所民警远赴四川,将胡某科抓获归案。
经审讯,胡某科如实交代了诈骗张先生的涉嫌犯罪事实。由于欠有大量外债,又没有偿还能力,胡某科铤而走险行骗。事实上,胡某科并不认识饲料厂的人,诈骗来的货款也都还了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已将139000元全部退还给张先生,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沅江公安)
骗饲料款的事情,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去年一个业务员收了湖北浠水10几个养殖户100多万饲料款之后,却没有给养殖户发货,也被抓起来了。
2021年4月16日,浠水县一养殖户小胜(化名)来南湖派出所报案称:其在2020年5月份,通过某公司浠水片区业务员余某某的推销,订购某公司鱼饲料,通过网银向余某的私人账户转账40余万元,当时余某未与其签订合同,也未开具发票,后小胜去某公司拖货,某公司表示没有订购记录,无法发货。
饲料款一定要打到对公账户上,所有汇款记录都在的,饲料厂或者经销商就赖不掉的。如果把饲料款打到个人账户上,危险很大,哪怕这个人是饲料厂里的业务员。首先这不符合财务制度和流程,饲料厂只会按照收到的款项发货;其次业务员流动性太大了,有的业务员还同时卖好几个饲料厂的饲料,有的人离职之后还说卖公司的饲料,如果轻信了业务员或者其他人,最终有可能钱被骗了,货也收不到。
这两年由于饲料价格涨得厉害,难免有些养殖户贪图点便宜,而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购买饲料,这样是非常危险的。有的人买饲料宁愿去让陌生人宰,也不肯找熟人,他在心里总觉得熟人会狠赚自己一笔,总认为熟人报价不好砍价,总认为去陌生人那里更好砍价。
事实上呢?你买饲料的时候,问不同的人,你得到了三个报价:假如熟人报价是200,知己报价是150,陌生人报价100。结果,你选择了买100的陌生人。却不知道熟人只挣了20;知己一分都没挣;报价最低的陌生人却赚了你50,但你很大可能买到了劣质饲料,遇到更不靠谱的,你汇款了却可能收不到货。
本文章由鳌游水族提供,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v0062.cn/archives/136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