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交界部,坐拥天马国家级和西河大鲵省级两大自然保护区,环抱响洪甸、梅山两大水库,青山逶迤、绿水萦纡,是全省最大的山区县、库区县。境内河流纵横、水域广布,有大鲵、宽鳍v、马口鱼等重点保护鱼类,是大别山区重要的水生保护区。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守护好金寨得天独厚的水生资源,2022年以来金寨县公安局主动作为、尽锐出战,以“四个强化”举措,全面打响长江“十年禁渔”大会战。
强化保障支撑
金寨县公安局党委将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食药环知森领域工作的重要任务,提上日程,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局长任小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派出所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局森林大队设立“长江禁渔”办公室,统筹推进。
加强考核指导。县局党委以绩效考核为指挥棒,将禁捕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和河湖警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落实到位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宣传引导
兵马未动,宣传先行。金寨县公安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多种宣传媒介,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禁捕重大意义,解读禁捕相关政策措施,推广禁捕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目前,全县设置宣传牌、警示牌、宣传栏42个,悬挂宣传横幅120多条,张贴禁渔通告1000多张,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
以案释法,警示普法。县公安局通过政府新闻专栏、普法官网向社会发布,近年来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涉渔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法制意识,营造了在禁捕区、禁捕期,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的良好氛围。
强化综合治理
水上常态巡查。金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农业农村局、海事、乡镇行政执法队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水上执法巡逻队,采用“白天+黑夜”“水上+堤岸”的模式,对“两库”(即梅山、响洪甸水库)和县域内湖、河水面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活动。
严密市场监管。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县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市场监管,对水产品经营和渔具销售点、农贸市场和餐饮场地等重点涉渔场所,定期开展实地走访检查,建立起从水域到农贸市场再到饭店餐桌的闭环式监管体系。
线上实时监控。为加强重点水域实时监控,县公安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在县内“两个保护区”( 即长江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金寨县大F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河段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联网组建了智慧渔政在线监控系统。该智能系统配套有录像回放、智能检索、云台控制、智能监控报警等模块,可提供“全域全时全监控”在线监测、智能报警、人脸识别等功能。智能系统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对涉渔违法行为全天候、立体式、可视化的精准打击,消除日常巡查盲点,为全面开展 “十年禁渔”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强化打击震慑
专项打击。金寨县公安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主动亮剑,部署开展了“长江禁渔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湖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到强打击、严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捕捞等影响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持深挖彻查,快侦快破,全面净化水域环境,有效震慑了各类犯罪行为。2022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3起,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收缴非法捕捞工具小渔桶21只,渔网45副。
重拳出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斑竹园派出所通过情报研判,于5月8日在上棚组河道(斑竹园段),查获敖某非法捕捞案件,当场收缴非法捕鱼网具2套、鱼获物共计10余斤。经审讯,嫌疑人敖某对在禁渔区非法使用禁用渔具(地笼网)捕捞野生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敖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过县公安局和渔业主管部门的辛勤工作,全县的水产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长江河保护区”的群众时常可见鱼游成群。
长江禁渔,功在当代泽被千秋。金寨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富口袋”“富脑袋”“富生态”一体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职尽责,继续强化禁捕水域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捕捞行为,以“十年禁渔”换得“年年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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