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相关规定,从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牡丹江市自然水域进入禁渔期。在历时77天的禁渔期内,农业、公安、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行动,通过现场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水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发展。
牡丹江属于松花江支流,主要支流有海浪河、五林河、乌斯浑河、三道河等。在禁渔期内,牡丹江市各地自然水域须严格执行禁止非法捕捞野生水生动物的规定。近期,相关部门已依法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清理“绝户网”,要求渔船、渔具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不能集中管理的要船上岸、网入库。
对于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因教学、科研、增殖放流等特殊需要在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须先经过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禁渔期内,牡丹江市禁止销售野生水产品。
在禁渔期内,牡丹江流域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禁止所有作业方式,涵盖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可视锚鱼等多种生产性垂钓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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