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黑龙江省2022年禁渔期通告》工作部署和《牡丹江市200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牡丹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结合实际工作,强化政务服务功能,推行审慎监管执法,细化执法免罚事项,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创优服务质量,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一、 加强禁渔期宣传
为进一步巩固禁渔期制度,牡丹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人员,在全市所有湖区、水库、江段等自然水域重点区域,开展禁渔期专项宣传行动。利用广播、报纸、短视频、张贴禁渔通告、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禁渔期执法宣传。截止目前,出动宣传车累计8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累计132人次,张贴禁渔公告5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份,悬挂宣传条幅20条,清理违禁渔具12个,清理非法垂钓人员50余人次。
二、 保护渔业资源,修复生态环境
夏季是我市流域内鱼类进入繁育生长的关键时节,也是恢复渔业资源种群数量最佳时期,今年,国投集团共组织鱼苗24万斤在镜泊湖养殖场进行投放,这些鱼类不仅可以改善镜泊湖水质,养护水域生态环境,还可以与其他水生物结构之间形成生态平衡,5月22日凌晨4点渔政执法人员来到镜泊湖养殖场投放场地,对投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维持现场秩序,这次投放鱼苗是对镜泊湖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对镜泊湖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渔政大队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投放活动有序进行,为我市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 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渔政执法大队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集中出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2次对水产养殖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重点对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日常管理与培训教育情况,渔船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防灾减灾预案等风险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共排查出2个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
下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大渔政执法巡查力度,持续开展清查和宣传各类非法渔具渔药及禁用渔具活动。针对禁渔期的违法捕鱼犯罪行为,开展多部门合力的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积极为渔业企业和广大渔民营造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促进渔民增产增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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