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葫芦岛地区天气迅速回暖,水温上升很快,外界池塘养殖水温会上升至18℃―22℃,甚至达到25℃。山区流水池塘的水温会在8℃―12℃。各种微生物滋生,病原也将会慢慢转变。池塘养殖鱼类本月可能会发生烂鳃、肠炎、赤皮、打印、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病等疾病;工厂化养殖鱼类的溃疡病、烂尾病、红体病及对虾早期死亡综合征(EMS)等是本月防控重点。
一 病情测报
(一)草、鲤、鲫鱼等品种:易发生烂鳃、肠炎、赤皮、打印等疾病。其中鲤鱼易发鲤浮肿病,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病。重点关注平原地区,如兴城、建昌、绥中等。
(二)观赏鱼(金鱼)和锦鲤:易发生烂鳃、肠炎、赤皮等疾病。其中锦鲤易发鲤浮肿病。重点关注南票、市区的观赏鱼交易中心等。
(三)虹鳟、鲟等品种:易发生水霉病、烂鳃等疾病;虹鳟鱼苗易发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以上疾病重点关注建昌、兴城和连山地区。
(四)海水鱼类:鲆鲽类易感染溃疡病、烂尾病、红体病等疾病。重点关注平原地区,如兴城、绥中、龙港等沿海地区。
(五)对虾类:易发生对虾早期死亡综合征(EMS),重点关注兴城、绥中对虾主养区。
二、防控措施
(一)科学饲养管理
5月气温快速回升,养殖动物摄食旺盛,饲养管理人员饲料投喂量急剧增加,养殖动物应激性进食,且水体的残饵和排泄物迅速积累,容易导致水质恶化,因此,饲养管理人员需要注意进行科学饲养管理,饵料投喂注意循序渐进。同时注意定期改良底质、强化水质监测。注意监测水质变化,适时加注新水和开机增氧,遇阴雨天气,延长开机增氧时间,避免缺氧。
(二)选取优质经检疫合格苗种
放养经检疫合格的优质苗种,避免外来病毒入侵,预防病毒性疾病的发生。同时养殖场需要注意进排水口的设计合理,避免发生排水口出现在进水口上游情况。发病季节定期消毒养殖水体,适量投喂免疫增强剂增加养殖动物的免疫能力。如发生病情,采取严格隔离措施,控制病情进一步扩散。
(三)加强疾病监测
可提前介入监测病原微生物。在4月下旬5月上旬期间,随机采集鱼样检测病原微生物,检测到病原微生物的,应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预防病害发生危害。发现异常及时分析病因,并采集病样送实验室检测,根据实验室诊断结果及建议采取措施。同时可以定期拌饲料内服免疫增强剂增强自身免疫能力。
(四)鲤浮肿病和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病
1、预防措施 目前,没有治疗鲤浮肿病和金鱼造血器官
坏死病的有效药物,预防工作非常重要。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购买检疫合格苗种,或从国家、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阴性苗种场购买苗种,避免引入带病原苗种,否则防不胜防。
(2)控制养殖密度不宜过高;尽量与一定比例花白鲢混养。
(3)投喂高质量饲料,并加强管理,避免残饵导致水质突变;投喂含免疫增强剂(酵母培养物、三黄粉等)饲料15天后,再投喂正常饲料1个月,依次轮换。
(4)投饵区安装增氧设施,防止局部缺氧;定期监测水质,避免溶氧缺乏;晴天中午开动增氧机1―2小时,阴雨天以及清晨水体氧气不足时开动增氧机。
(5)一般15天一次定期对水体消毒。使用消毒剂时,注意水质以避免水质突变,老水酌情减少消毒剂用量。
(6)关注天气,在天气突变前停食、增氧;稳定水质,避免水质突变。
(7)不要定期投喂抗菌药物、杀虫药物预防疾病,不使用强效改底药物,不倒池,避免采取应激管理措施,避免鱼体受伤。
(8)养殖前拉动底泥,彻底清塘;养殖工具专池专用;尾水消毒后排放。
2、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疑似鲤浮肿病和鲫造血器官坏死病发生,应立即向当地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报告,并送典型发病样品到有资质实验室诊断。同时紧急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立即对养殖场相关鱼池采取隔离措施,限制养殖场病鱼的移动和运输,及时捞出病死鱼并用深埋法或化尸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2)工具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排放养殖用水需经消毒处理。
(3)停止投喂饵料、停止用药、停止换水,打开增氧设备,保持水体中氧气含量在5毫克/升以上。发病4―5天后,适当泼洒中药(三黄粉、大黄粉等)。发病的同池鱼,如同时患有其他细菌性疾病或寄生虫疾病,至少待发病10天以后,再开始治疗这些细菌性、寄生虫性疾病。
(五)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
1、预防措施
(1)消毒水:在孵化和苗种培育车间进水口处安装紫外线消毒仪或臭氧发生仪,对车间用水进行消毒。
(2)消毒用具:孵化生产前,车间内全部容器、工具消毒后备用。
(3)消毒受精卵:受精卵使用聚维酮碘消毒。
(4)孵化管理:孵化过程中,及时收集卵壳。
(5)对孵化车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工具等严格控制。
(6)发现鱼有异常迹象,随时捞出处理掉,处理地点远离养殖用水。
2、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疑似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发生,应立即向当地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报告,并送样品到有资质实验室诊断。同时采取以下紧急控制措施:
(1)发现发病迹象,及时捞出进行无害化处理,掩埋地点远离养殖用水,并使用生石灰等处理。
(2)采取增氧措施,保持水体中氧气含量在8―12毫克/升。
(3)工具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4)鱼发病时慎用消毒制剂或移动鱼,以减少应激。
(5)对养殖排放水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6)减少投喂。可在饲料中添加大黄等药物投喂。通常发病持续7―10天,之后死亡率明显降低。
(六)鲆鲽鱼类的肠炎病
应坚持“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尽量使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并严格控制投饵量与养殖密度。利用地下卤水或地下卤水混合自然海水养殖时还要注意盐度变化。发生肠炎病时,可用药浴处理,严格控制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剂量和频率。
(七)对虾早期死亡综合征(EMS)
购买对虾苗种时应注意苗种检疫,从源头上进行预防。要采取定期换水、适时增氧、施用微生态制剂和底质改良剂等措施,加强水质调控,以降低对虾早期死亡综合征发生几率。要定期检测养殖水体中弧菌数量,严格控制饲料投喂量,天气和理化指标异常时应停止投喂或减量投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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